5月20日,我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等参加山东律师学院举行的《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实务》培训。我所始终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执业律师主动进行系统化的专项培训。定时在所内组织执业律师对新法颁布、理论前沿、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进行讨论,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,及时将新法转化、吸收,强化业务水平。